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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库门购销合同
更新时间:2014-09-17      阅读:3263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
供货方:上海天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明中路1777号
:吴若兰:
就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库门的采购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型号、产地、规格参数:
1.产品的名称:金库门
2.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需要安装的金库门:
净通道尺寸(mm)(W.H):宽1160*高1740
门框尺寸(mm)(W.H):宽1310*高1890
门洞尺寸(mm)(W.H):宽1510*高1990
二.产品配置:
材质    5MM钢板+0.8MM钢板后封板
门框厚度    250mm
门板厚度    120mm
锁具    2套带钥匙机械密码锁+一套银行锁
三.产品包装标准:
包装标准:为了保障产品在物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乙方应该加强货物包装。
四.产品的数量及价格:
1、总金额人民币(小写):¥16800(元),(大写):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2、以上价格包括货物运到甲方安装地点的物流货运站运输费及正规增值税发票,我司技术员会指导贵司工人安装。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节假日顺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为预付款,计¥8400元,大写:捌仟肆佰元整。
2.产品加工完毕发货之前支付清剩余的尾款。
六.产品交货时间
金库门工期是:签订合同收到定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我司将尽我们zui大的努力缩短工期,会于zui快的速度完成工期。
七、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产品的有关规格、计划、图纸等资料透露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2.任何一方均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商业、技术、国家等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除经秘密所有方的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相对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漏上述秘密,由此给秘密所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双方还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合同产品有关安全防护技术保密,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内容。
3.本合同条款的规定不因本合同的到期而失效。
八.违约罚则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交货,若工期延迟超过七个工作日以上则甲方有权提出赔偿,赔偿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天,若由于甲方没有及时支付货款导致工期延迟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严格执行了合同条款后,完成所有的工作后,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给付乙方货款。若甲方不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在以、传真、邮件等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甲方履行其义务后,甲方仍不能履行的,乙方有权提出赔偿。赔偿额为合同未付金额的1%/天。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前往甲方单位,因而产生的所有旅差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3.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申请至法院进行仲裁。
1.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果违约,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不可抗力包括影响合同义务执行的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各类疫情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
3.因不可抗力事故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出具由国家有关机关签署的不可抗力事故证明书。当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传真通知另一方,并以挂号信证实。
4.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采取建议性态度进行协商,并就此达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如有条款与本合同冲突则以补充合同为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5.如需对合同进行修改,须通过双方有关人员共同认可。签字并盖章后方可生效。同时本合同中与之相冲突的部分宣布失效,更多信息内容请参考我司:http://www.jinkumen18.com。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供货方(签章):上海天琪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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